限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,就讀中之專一至專五原住民族學生,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。
1、專一~專三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。
2、專四~專五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。
1、 申請表及申請附表。
2、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)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。
3、 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。(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,與申請人不同戶籍,應一併檢附)
4、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,擇一檢附。
5、 領據及金融帳戶封面影本。(不得塗改!!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