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助學金】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(112/09/25止)
學校申請截止日:112年09月25日(一)
(一)學業優秀獎學金(限二、三年級舊生)
申請資格:
1.設籍本市(新北市)六個月以上。
2.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。
3.當學期(111學年度第2學期)無記過以上處分。
補助標準: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;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發給1萬元整。
申請文件:
1、申請書暨領款收據: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。
2、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(或證明):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,若為影本須加蓋「與正本相符章」及「學校承辦人職章」。
3、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(如無此身分則免附)。
4、戶口名簿影本。
5、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(帳戶非學生本人,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)。
(二)升學獎學金(一年級新生)
申請資格:
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,入學當年度發給1,000元整。
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,入學當年度發給1,000元整。
申請文件:
1、申請書暨領款收據: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。
2、學生證影本(蓋有112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)或在學證明。
3、戶口名簿影本。
4、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(帳戶非學生本人,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)。